微雪佳声小说网>青春都市>折剑照霜 > 第十一回 反将一军
    和尚吃斋饭,原来是这么安静的。

    王得意眨巴眨巴眼睛,端起碗来,等着行堂僧人为他添饭。斋饭确然不难吃,他想,这群秃驴不能吃肉已经够可怜了,要是素斋也那么难吃,活着还有什么意思?

    思及此,他放下重新添满的饭,转头去看刘尔逊——他现在叫清妙了。此刻他正爱惜地拨开自己的白胡子,缓慢而从容地用筷子去粘碗底的饭粒,尔后慢慢送入口中。时间是多么锋利的兵器!他咬着筷子尖儿,眯着眼睛思考,他是真的还是假的?

    十年前,“鸳鸯双刀”这等恶徒,也是头一次遇见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。这少年身穿一件厚皮袄,头戴一顶貂皮帽,不合时令,怪里怪气,眉目间神采飞扬,有一股狡黠的顽皮劲儿;但当他将目光投向捂着血流如注的伤眼的恶匪时,那神色又是极严肃、极愤怒的。那柄破口的、敷衍般的铁剑,在他手中,却有如神兵,绝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。

    他的嗓子正在倒仓的时候,话声粗噶难听,但偏偏他就是一个爱说话的人:

    “你本无心悔过。我若今日在此杀了你,左不过是这世上少了一个无足轻重的恶人。”刘尔逊抬起头来,鲜血从指缝中满溢而出,仅剩的那只眼盛满了怨毒和恐惧,“你自己造下的恶孽,你自己来偿还。若你偿还得好,世上不光少了一个恶人,还多了一个庸人、甚或是个好人。”

    少年为自己的算数而沾沾自喜,颇为自得地收回了剑,伸手一指地上的尸体,冷然道:

    “我要你现在挖好了坑,将他们全数安葬。还要刻好墓碑、牌位,为他们每一个人都上好了香!否则,我一剑要了你的狗命!”

    说罢,他果真抱剑盘腿坐下,冷眼看着“鸳鸯双刀”一边满面流血,一边呼哧带喘地用双手挖土——他的手是握刀的手,纵然刀茧遍布,伤痕累累,但这样用一双赤手空拳,生生挖出六十一个墓穴,仍然是一件令他咬牙切齿的苦差事。挖到夜深,他已经饥肠辘辘,两眼昏花,而一抬头,只见那戴着貂皮帽的古怪少年依旧盘腿坐在原地,目光炯炯地望着他。

    这是个什么妖怪!

    他只好又埋头苦挖。他失血不少,头晕眼花,只想快点了事,反而挖得更快,等到天边浮起鱼肚白时,他已经挖好了第六十口墓穴。等他再挖第六十一口时,少年终于阖上了眼睛。

    机会来了!他虽然失血过多,但勉力一拼,尚且使得!“鸳鸯双刀”方要出鞘——那柄生锈又破口的铁剑,已经对上了他另一只眼!

    “你若想做个瞎子,我也成全你就是了。”少年缓缓睁开眼——他方才到底睡或没睡?刘尔逊不知道。他挖好第六十一口墓穴的时候还在思考这个问题。但少年却让他再挖一口。

    “我已经挖了六十一口了!”他恨恨道,右眼已经不再流血,因为他用身上撕下来的一段布条草草包扎一下,“哪里来的第六十二人!”

    “谁说第六十二‘人’了?”少年努了努嘴,道,“还有死在你刀下的那只小白狗。”

    刘尔逊的脸扭曲了一瞬。

    “挖得小一点就是了。然后我们去买棺材。”

    王得意转过头来,向左看,是十四岁天真烂漫的明秀,向右看,是阿诵安宁得近乎冷漠的侧脸,他自己呢,则像是一个走错了地方,误入了他们青春的不速之客。口中的饭食忽而失去了原本的香气,他想了想,把碗筷放下。

    “我吃饱了!”

    原本安静得只有碗盘碰撞的轻响声的斋堂突然响起一声大喝,接下来是长久的安静,僧侣们的目光纷纷投射过来,他毫不脸红地一一看了回去,把或困惑、或反感、或茫然、或恼火的目光一一看尽,然后发现原来他们也是有感情的人。于是他哂笑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王施主,吃饱了就且去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