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季对于坐落在北境火山下的恐怖堡大约只是穿堂风没那么刺骨。山上雪线消融,河水上涨水流湍急,封地上的农户正在抓紧时间收粮食,卢斯伯爵也把一季的收获当成重要大事,一连几天带着侍从在领地巡视。

    一只黝黑发亮的渡鸦扑棱着翅膀落在窗户边。少年拉姆斯兴奋地解下信,细看——这是王家亲王写给自己的信!父亲见了也要尊敬行礼的对象!还记得第一次他收到的时候,城堡上下,包括父亲的眼神都变了——

    他当然能抓住机会。

    拉姆斯点头,显然对羊皮纸上的内容很信服。“臭佬!”他呼唤自己现在一点儿也不臭了的贴身侍从,“我们去湖边继续捞水蛭!挑个头大的,养在城堡里供父亲回来后随时取用。”

    臭佬点头。他们主仆都喜欢这种软腻肉虫,他更有好主意:“主人,我们可以养一缸水蛭,再把那些讨厌的女人,塞进去。”

    拉姆斯眼睛一亮,咂咂两片肥腻如水蛭的嘴唇,“确实是个好主意!”

    两人开怀大笑。拉姆斯在城堡里最信任的就是陪伴自己长大的臭佬,他听着这位给他讲过无数个波顿家族先祖的荣光故事:北境之王史塔克,都未曾真正攻下恐怖堡,还有令人闻风丧胆的红王——他们把史塔克的皮剥下来后,对方还活着呢!变成了粉红色!

    拉姆斯对此兴趣浓厚。他的小眼睛打量着出现在身边的人:胖胖的厨娘一身晃荡的肉,扒了皮一定会引起狗儿们的垂涎!还有他生活过的磨坊,有个姑娘带着麦子来磨——她就苗条好看多了!剥下皮后也是个漂亮弹滑的粉红人!

    拉姆斯忍不住舔了舔嘴唇。他会试试!不过在那之前——先去抓水蛭。吸完血再剥皮,颜色会粉白吧?

    当天伯爵归来,拉姆斯在大门口殷切地恭候父亲,将泡在清水里饲养的水蛭送到卢斯波顿面前。

    他表现得是个谦逊有礼,体贴父亲的好儿子:亲手把一条条水蛭放到父亲腿上,待其吸饱了血,再摘下收回瓦罐里。

    这是波顿伯爵一直以来爱好的保养身体方式。其实,从科学的角度来说,因为水蛭的抗凝血成分,伯爵大概不会血管堵塞中风。

    “你还有什么事吗?”卢斯波顿“疗养”完,脸色比平时更白。他放下丝绸马裤裤腿,望着自己的私生子,声音平缓问。

    “父亲。”拉姆斯灰冰般的眼睛与伯爵如出一辙,他低声道,“这座城堡里,应该有女主人和更多孩子吧?”

    “哦?”卢斯波顿打量他。他长得并不像自己,更和多米尼克像是反衬----

    “我想要有兄弟。”

    ——这话说得,活脱脱是在君临的多米尼克的恳求。他在效仿兄长?伯爵轻声细语问自己的私生子,“和你一样姓雪诺的私生子兄弟吗?”

    拉姆斯摇摇头,“和兄长多米尼克一样,骑射-精湛姓波顿的兄弟。父亲。我自知没有剑术天分,您说我挥剑像屠夫——但新的兄弟,也许会像长兄多米尼克一样出色。”

    “你倒是有些小聪明。”伯爵说道,面色依旧和缓平静,“那么我应该娶一位新妻子是吧?”

    “当然,您这么年轻。”拉姆斯奉承道,“您就像长夏播在地里的麦种,会长出一片片健旺后代。所以,您也应该娶一位好生养的妻子来匹配,比如孪河城弗雷家的女儿。老弗雷侯爵有二十三个儿子!他们家族子嗣极旺。”

    卢斯波顿想了想,“你一直和韦赛里斯亲王保持通信是吗?”